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中心»业界动态» 北京-无档案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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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力社保局15日发布《关于本市城镇户籍无档案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市城镇户籍的无档案人员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该通知详细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为本市城镇户籍无档案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业务操作办法,无档案人员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申请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农转非人员,个人不建档案的,也可参照无档案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参保的无档案人员缴费人员类别为“自由职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