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据北青网-北京青年报报道 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两成,住院医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也上涨了近一倍。昨起公开征求意见的医改方案中,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的大幅提高,无疑成为为患者“减负”的切实举措之一。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是空话,惠及患者,首先要通过“减负”实实在在地加以体现。
本报讯 5月1日起,在职职工在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将由50%提高至70%,而在社区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提至90%。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幅度提高了职工和居民医疗待遇,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据悉,这一系列政策是本市医改方案中的重要部分,将减轻群众负担10亿元。
■职工医保住院 最高限额提高至30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由之前的17万元提高至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之前的7万元调整为10万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由之前的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
据市人力社保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国家要求,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应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根据2008年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计算,本市的职工医保提高到6倍后应为26.8万元左右,统一调整为30万元。
同时,还将提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其中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85%(这意味着在职职工大额医疗待遇提高20%左右),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85%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如果以一个年度内花费了30万元住院费的极端例子来计算,政策调整后,将比之前多报销9万元左右。”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