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

序号

养老保险增加减少手续申报材料

备注

新增

1

附件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当月10日至次月5日

2

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核定表

3

职工劳动手册

4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职工户口本及个人页复印件

6

信息变动情况登记表

7

一寸照片3张

调入增加

1

附件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

身份证复印件

3

一寸彩色照片

4

附件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加盖钢印

在职中断减少

1

附件4:中断(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报告表

2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职工劳动手册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恢复

1

恢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报告表

2

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3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养老保险转出

1

《参保缴费凭证申领及信息核对表》

 

2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居民户口本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参保缴费凭证申领及信息核对表》

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7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8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养老保险转入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转出地社保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居民户口本复印件;

5

新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个人编号;

6

如属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应提供调令。

7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8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职工调入(或新增)

1

调动手续或增人手续

每月10日前

2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

职工托管人事档案证明

4

职工身份证

5

户口不在本市还需提供户口或暂住证复印件

6

一寸照片

7

医保卡

职工调出

1

调动手续

次月10日前

2

解除人事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3

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4

医疗保险IC卡

申请工伤认定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简易事故申报

1

附件5:石家庄市工伤事故简易处理登记表

 

2

附件6:石家庄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

附件7:石家庄市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6

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票据、处方明细及病历等

工伤待遇申报

1

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每月10日到20日进行审批

2

医疗诊断证明书;

3

特殊治疗的,需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特殊治疗项目申请表》

4

转诊转院的,需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申请表》

5

旧伤复发的,需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6

医疗费用单据、费用明细单、门诊病历、特殊检查报告单等;

7

医疗机构或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

正常生育

1

生育卡(证)(复印件及原件)

女职工怀孕后90日内医保中心备案

2

围产保健手册或诊断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向档案寄存机构提交)(复印件及原件)

3

附件8:《石家庄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一式三份 )

4

生育证明

生育后30日内

5

医疗费票据

6

附件9:《石家庄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终止妊娠

1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节育证明

终止妊娠前

2

终止妊娠诊断证明